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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定期寿险?
答: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公司应以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当保险期限届满,则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不再付保险责任。
问:为什么要买定期寿险?
答:定期寿险在国外市场上非常受到欢迎,也是财务规划不可缺少的工具。因为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同一笔保险花费,其可购买的保额可以比其他险种高出好几倍,甚至数十倍,而且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
问:我已经买过其他保险产品了,而且也含有身故保障,还需要买定期寿险么?
答:目前我国市场上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储蓄型和保障型,储蓄型保险兼具储蓄和保障功能,由于其具有增值收益的特点,故受到人们的青睐。而定期保险对于提高保额具有相当作用,且保费非常低廉,特别适合事业刚起步的年轻人和需要稳定收入的家庭,对事业成功人士也是体现身份价值的工具。
凸显保障 保费超低
灵活周全 合您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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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本网站推荐的定期寿险品种,入选理由是保障范围,免责条款,性价比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结果!
产品名称 |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保险+附生命关怀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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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类别 |
保障保险 | 所属公司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投保范围 |
18周岁以上、 60周岁以下 |
缴费方式 |
趸缴,年缴; | 保险期间 |
10年、20年、30年; |
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全额给付保险金。 |
推荐指数 |
★★★★★ |
产品特色 |
一、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因疾病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而身故或高残,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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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 |
新华人寿定期寿险(A) |
新华人寿定期寿险(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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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保障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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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公司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投保范围 |
1周岁-65周岁 |
1周岁-69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交、5年、同保险期限 |
1、年交、10年、15年、20年或30年 |
| 保险期间 |
10年、15年、20年、30年
或 同保险缴费期限 | | 保险责任 |
一、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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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 |
★★★★★ |
| 产品特色 |
定期保障,满足特定时期更高的保障需求。 费率低廉,责任覆盖意外、疾病所致的身故高残。 期满型设计,可与相应年期险种组合,提高全面保障程度。 |
1.岁满型设计,可根据客户自身对不同年龄的风险判断做出选择。 2.保费低廉,使被保险人以最低的保费支出获取最多的保障额度。 3.基本不含储蓄与投资因素,有效回避利率变动及低预定利率的不利因素。 4.在青壮年最具生命价值的时期,定期寿险可以作为其他寿险产品的补充,缴付同样的保费可以获得比终身寿险及两全险等寿险产品高出多倍的保障,改善因财力不足导致保障程度的不足的状况。 5.保险责任中除身故责任外,还包含了高残责任,相当于扩大了保险责任。 6.交费期限灵活多样,保险期间自50—70岁中间有五档可供选择,除趸缴外缴费期有10、15、20、30年,交费期延长可有效降低年交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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