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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演示: 35岁/男性/20年缴/60岁退休/每月领取3000元/保证领取20年 (近日全面更新,欢迎交流!)2012年5月18日更 新  授权银行转账一览表

险种名称

所属公司

投保年龄

保险责任

示例演示

推荐指数

福裕相伴

年金保险

A款分红型

中意人寿 30天-40周岁

具有一般身故和意外身故高保额给付保障和生存返还功能的定期分红产品

生存保险金 提供生存返还金,满足人生不时之需 合同有效期内生存,每年给付保额10%,直至满期,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满期生存给付,享受高品质的晚年生活 合同满期日生存,给付满期金=保额×累计已交费年数×110%,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障,体现对家人的责任与关爱 合同有效期内,18周岁前身故,给付保额×累计已交费年数与身故时现金价值二者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18周岁后身故,给付保额×累计已交费年数×110%与身故时现金价值二者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多倍给付 多重保障,满足特定保障需求 合同有效期内,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前因意外伤害180日内身故,额外给付保额的20倍,最高不超过30万,合同终止
红利 提供红利,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 可以以直接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

具有2项附加功能,保单功能较完善

保费自动垫交

在分期交费期间,因故未能按时交费,将自动以保单现金价值垫交保费,同时收取一定利息,合同继续有效

保单贷款

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时可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能超过现金价值净额的80%,本息须在6月内一并返还

40000元

保额

40000元

36-75周岁

每年领取

4000元   75周岁满期再领取88万

计划书

★★★★★
真心相伴年金保险分红型 中意人寿 7天-59周岁

具有身故保障功能的定期养老类产品

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的领取,确保养老无忧

分期领取:自领取日开始,每月给付保额至88周岁

满期保险金

满期生存给付,享受高品质的晚年生活

生存至88周岁,给付保额的88倍,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障,体现了对家人的责任与关爱

领取日之前身故,返还累计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合同终止;领取日之后身故,给付未领取的养老金,合同终止;18周岁后60周岁前因意外身故,除上述身故保险金外,再给付300倍保额,最高不超过30万,合同终止

红利

提供红利,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

可以以现金领取、累计生息和抵交保费的方式分享红利

具有3项附加功能,保单功能完善

保费自动垫交

在分期交费期间,因故未能按时交费,将自动以保单现金价值垫交保费,同时收取一定利息,合同继续有效

保单借款

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时可申请借款,借款金额最低须符合公司规定,最高以现金价值的80%为限,本息在6月内一并返还

年金领取方式选择权

养老保险金可选择通过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的方式领取

37884元

保额

3000元

60-88周岁

每年领取

3.6万元

计划书

★★★★★

福享金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中意人寿 7天-60周岁

具有身故保障和生存金给付功能的定期分红类产品

生存保险金

提供生存返还金,满足人生不时之需

合同生效每满2年,给付保额的30%,至身故或79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满期保险金

满期生存给付,享受高品质的晚年生活

生存至80周岁合同满期日,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障,体现对家人的责任与关爱

被保险人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合同终止;18周岁后60周岁前因意外身故,除上述身故保险金外,再给付18倍保额,最高不超过30万,合同终止

红利

提供红利,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

可以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3种方式分享红利

具有3项附加功能,保单功能完善

保费豁免

60周岁前全残,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保费自动垫交

在分期交费期间,因故未能按时交费,将自动以保单现金价值垫交保费,同时收取一定利息,合同继续有效

保单借款

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时可申请借款,借款金额最低须符合公司规定,最高以现金价值的80%为限,本息在6月内一并返还

41034元

保额

60000元

每两年领取

约3.6万元

计划书
★★★★★

盛世人生B

年金两全

分红型

介绍/费率

泰康人寿

 

0-55周岁

一、生存保险金
1.贺岁金(生存年金):60岁前每年返还保额×6%;60岁后每年返还保额×18%  60周岁时红利中约17.78万(不保证);
2.祝寿金:生存至60周岁,保额×88%;长寿金:生存至88周岁,保额×188%
二、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返还已缴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不计息)。
2、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或于一年后非意外身故,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未满十八周岁,返还已缴保险费(不计息);已满十八周岁,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者的较大值:保险金额的六倍;累计保险费扣除已领取的生存金至88周岁/满期返本金。

36-59周岁每年领取3983元;60周岁领取58410+11948元;60周岁-88周岁每年领取11948元;88周岁再领取136733元;

养老金(60-80岁)35000元/年×21年=735000元

长寿金(80—88岁)至少可领取113123元

保障金(88岁前) 6倍保额:398250元

25000元

保额

66375元

60-88周岁

每年领取

约1.2万元

★★★★★

丰裕年年

年金两全

分红型

条款/费率

 

中宏保险

18-50周岁

保证领取 养老无忧  年金领取期限有三种:①保证10年;②保证20年;③保证至88周岁。
两类典型的退休计划可供选择:①普通退休计划,被保险人可选择从55周岁或60周岁开始领取年金。②提前退休计划,20年缴费,缴费期满即领年金。
身故保障 逐年递增                       60周岁时红利中约27.4万(不保证);
在年金首次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不幸非因意外身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获得已缴保险费按年单利5%累积至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总额,上限不超过二倍的累计已缴保险费。若由于意外导致的身故,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获得二倍的累计已缴保险费,上限不超过已缴保险费与100万元之和。* 上述意外身故利益不适用于本公司意外险拒保类职业。

若被保险人于年金领取期限内不幸身故,由身故年金受益人继续按月领取剩余年金直至年金领取期限结束,若领取期间身故年金受益人亦不幸身故,则本公司将向身故年金受益人指定的受益人给付合同当时的保证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3.红利给付  从保单生效的第二年起中宏将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宣布分红金额,直至保障期结束。

28687元

保额0.3万

60-80周岁

3.6万/年

★★★★★

金阳

年金保险

介绍/费率

友邦保险

18-59周岁

1.年金给付,灵活选择
投保人可选择适合的品种,以确定生存年金的领取年龄。品种A自被保险人五十五周岁起,品种B自被保险人六十周岁起,每月领取年金。首年度月领取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以后每年递增第一年度领取金额的百分之五。领取年金最长可至被保险人八十周岁。
2.满期给付  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将获得全数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得到等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

32160元

保额30万

60-80周岁

每年领取

3.6万元

★★★★★

金世无忧

年金两全

分红型

介绍/费率

友邦保险

18-64周岁

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55岁(A款)、60岁(B款)、65岁(C款)或50岁(D款)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受益人将获得:投保人已缴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120%。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55岁(A款)、60岁(B款)、65岁(C款)或50岁(D款)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后身故,受益人将获得如下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月付年金金额 * 150(10年期)或 360(20年期)* - 累计已给付的年金*按照年金给付期间10年或20年。                                       60周岁时红利中约33.4万(不保证);
年金给付,逐年递增 自被保险人年满55岁(A款)、60岁(B款)、65岁(C款)或50岁(D款)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后的首个保险单月份起,本公司于每月月末给付本合同的月付年金,以后每年递增第一年度领取金额的百分之五。
增值红利 该红利将累积增加,并于被保险人年满55岁(A款)、60岁(B款)、65岁(C款)或50岁(D款)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若被保险人于该日前身故,则已累积的增值红利将与身故给付一同给付。该增值红利为非保证利益。
现金红利  自被保险人年满55岁(A款)、60岁(B款)、65岁(C款)或50岁(D款)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的各年度,本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分配红利。该现金红利为非保证利益。

35400元

保额30万

60-80周岁

每年领取

3.6万元

 

★★★★★
爱相随年金 恒安标准人寿        
金福来

分红型

恒安标准人寿   养老金 约定年龄领取10%保额,至99周岁终止;

身故保险金 领取日之前身故 按照5%单利计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养老金保证领取20年;20年后身故,给付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璀璨人生

年金两全

分红型

介绍/费率

 

中荷人寿

停售

0-60周岁

养老保险金 自领取日开始,每月给付保额的10%。养老金保证领取20年。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领取日之前全残或身故,返还累计已交保费和利息(单利5%),合同终止;领取日之后身故或全残,给付未领取的养老金,合同终止。

红利 领取日之前以累计生息,在身故、全残或首期养老金领取日时一次性分配;领取日之后的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生命末期提前给付 若确诊为末期疾病且存活期在6个月以下者,可申请提前给付保险金,最高以保额的50%为限。

生命末期保费豁免 给付了生命末期保险金后,同时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60周岁时红利中约31.5万(不保证);

25509元

保额3万

60-80周岁

3.6万/年

★★★★★

盛世人生B

年金两全

分红型

介绍/费率

泰康人寿 0-55周岁 “贺岁金”——即投即领,60周岁前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6%,让客户在轻松分享理财收益的同时保证今天的生活;
  “养老金”——呵护一生,60周岁后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18%,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老年生活;
  “祝寿金”—— 丰厚回报,60周岁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88%,给客户提供一份生日贺礼;
  “长寿金”——至尊晚年, 88周岁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188%,使客户安享晚年;
  “保障金”——6倍身价(基本保险金额的6倍),转嫁风险,让客户更安心;
一喜,年金账户,复利增值。如果王先生觉得60周岁前没有必要每年领取“贺岁金”,则可以选择将其留存于年金账户复利生息,那么,他60周岁时可一次性领取累积年金302468元。
二喜,灵活领取,尽享人生。王先生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年金账户可以随意领取,多用多取,少用少取,一直不取,老来惊喜 。
三喜,复利分红,保全资产。分红账户复利计息,至60周岁时累积红利中达284532元,至88周岁时可达1250108元。
四喜,保费豁免,后顾无忧。若不幸罹患重大疾病,免交剩余年度的保费,而王先生仍可享受上述提及的相关权益。
五喜,生日祝寿,行业创新。王先生60周岁生日当天,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88%给付祝寿金93456元,王先生年满88 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再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88%给付长寿金199656元,不仅会得到家人与朋友的由衷祝福,还会收到泰康人寿送上的一份丰厚的生日祝寿金。

40000元

保额10.62万

养老金(60-80岁)3.5万/年×21年=73.5万

长寿金(80—88岁)至少可领取113123元

保障金(88岁前)6倍保额:60.37万

★★★★★

年年中意

年金两全

分红型

中意人寿 30天-54周岁

具有身故、全残保障及生存返还功能的定期分红类产品

生存保险金

提供生存返还金,满足人生不时之需

合同生效至54岁,每年给付保额的10%;年满55岁至59岁,每年给付保额的50%作为预备退休年金;年满60岁至80岁每年给付保额作为退休金;年满60、65、70、75和80岁,额外给付保额的50%作为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障,体现了对家人的责任与关爱

未满18岁身故,给付身故时现金价值与累计已交保费的较大者
18岁后身故:合同生效2年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生效2年后且未满60岁,给付25倍保额;身故时已满60岁,给付未领取的退休年金与未领取的祝寿金之和,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全残保障,体现人性关怀

合同生效2年内发生约定全残,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红利

提供红利,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

可选择累计生息、抵交保费或现金领取的方式领取

具有3项附加功能,保单功能完善

保费豁免

合同生效2年后,发生约定全残,在全残持续期内,豁免本合同以后各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保单借款

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时可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以现金价值的80%为限,借款时间最长为6个月

保费自动垫交

若选择了此项功能,在无法按时缴纳保费时,自动用保单的现金价值垫缴保费,并收取一定利息

38695元

保额3.6万

36-54岁每年领取3600元55-59岁每年领取1.8万60-80岁每年领取3.6万

计划书

★★★★★

金瑞B

年金保险

介绍/费率

友邦保险

18-59周岁

投保人可以安排领取年金的年岁,品种A的年金领取日自被保险人五十五周岁后开始,品种B的年金领取日自被保险人六十周岁后开始。
二十年保证年金 自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领取日起,每月可领取等同基本保险金额百分之十的年金,保证领取二十年。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金领取日前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得到等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金。

19056元

保额3万

60-80周岁

3.6万/年

★★★★

富贵年年B

年金两全

分红型

介绍/费率

 

民生人寿

0-50周岁

生存金:60周岁前(不含60周岁),每隔年按(基本保险金额+分红增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养老金:年满60周岁之后至80周岁之前,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分红增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保单周年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分红增额)的100%给付祝寿金。
红利金:以当年红利按与本合同相同的保险责任增加保险金额,使得领取越来越多。60周岁时红利中约3.58万(不保证);
身价金: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本公司按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5-59周岁每隔年领取9900元;60周岁-79周岁每年领取13200元;70周岁领取养老金110000元;

24090元

保额11万

60-80周岁

每年领取

1.32万元

★★★★

长瑞B

年金两全

分红型

介绍/费率

 

民生人寿

0-64周岁

1)年金:1、按年领取/自领取年龄开始每年按保额的10%领取;2、按月领取/自领取年龄开始每月按保额的 0.9%领取;
2)身故保险金:领取年龄前身故:每次保费*(1+2.5%) ;领取年龄后身故:剩余未领取的年金总额+保额。
3)祝寿金:生存至保单满期日,按保额给付祝寿金。
4)红利:红利领取方式:购买增额交清保险。

60周岁-79周岁每年领取36000元;80周岁领取养老金330000元;               60周岁时红利中约9.9万(不保证);

31251元

保额33万

每年领取

3.56万元

★★★

养老福星

年金两全

分红型

条款/费率

 

中宏保险

6-69周岁

1.身故与全残利益给付
保障期内身故或全残,可获得“身故或全残利益给付金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较大者,继而保单终止:
A.保险金额加上已缴保险费以及未领取的红利及其累计生息;B.当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期满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日,就可选择一次性领取现金,也可以固定年金方式按月领取,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固定年金的具体领取金额将在领取时约定,若被保险人未满88周岁身故,将剩余金额按月给付其受益人)
注:期满利益给付是保险金额的200倍。                                      55周岁时红利中约18.6万(不保证);
3.红利给付 从保单生效的第二年起中宏将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宣布分红金额,直至保障期结束。

29520元

55岁领取

保额0.3万

★★★

           

国寿鸿寿

年金两全

分红型

介绍/费率

 

中国人寿

16-60周岁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 ,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58320元

保额72万

每年领取

3.6万元

144万身故金

★★★

美满一生

年金两全

分红型

介绍/费率

 

中国人寿

0-60周岁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年金:
  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三、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返还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金后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后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

示例演示

★★★

优越人生B

年金两全

分红型

介绍/费率

中英人寿

0-65周岁

●生存保险金:在合同生效后第二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止,按保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给付160%保险金额;
●年金选择权:可以选择:五年期、十年期、二十年期、三十年期固定年金。开始领取年金后,不得变更领取方式。
●身故/全残保险金:按110%已缴总保费给付,同时本合同终止。
开始领取年金后,若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申请理赔时可选择:     60周岁时红利中约3.94万(不保证);
⑴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尚未领取的年金余额的现值;
⑵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以已选定的年金领取方式继续领取未领完的年金余额。
●红利⑴现金红利;⑵终了红利;   37周岁-64周岁每年领取7200元;65周岁领取养老金384000元; 

25824元

保额24万

★★★

           

有人说,爱她(他),就给她(他)最好的;爱家,就给家足够的保障!愿您早日选择我为您和家人筑起幸福而坚固的防线。让保险保驾护航!